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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15-05-12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工程已经宿发改开发[2013]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苏北技术研究院,西至白领公寓,北至东吴路

1.2工程规模:约370万元

1.3质量要求: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安装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安装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1.4工 期:90日历天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智能化管线施工结束付合同价款的10%;全部设备进场经发包人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且缺陷责任处理完毕后付清(质保期为两年)。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智能化工程施工,含会议室系统、监控系统、背景音乐系统、UPS系统、网络系统及电话系统、防雷系统、接地与等电位系统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评审,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中的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分册。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

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

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

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5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

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

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

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59日上午830分至515日下午17 30分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5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

刘亚庆,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 ,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

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5 29 9 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

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办公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

联系人:余淼    联系电话:0527-888591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吴继玲    联系电话:0527-8435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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